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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材料


第一篇

擦亮双眼、理性投资——识别“股市黑嘴”投资骗局

(一)“股市黑嘴”是什么?

“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或交易量,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

(二)“股市黑嘴”行为模式有哪些?

“股市黑嘴”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主要指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2.蛊惑交易。主要指传播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3.抢帽子交易。主要指对证券及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与其评价、预测、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证券交易。

4.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控制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的生成或者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时点、节奏,误导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并进行相关交易或者谋取相关利益。

)“股市黑嘴”典型案例

2012年2月至2016年4月,廖某某在某财经频道担任嘉宾主持人,面对电视前的众多投资者,廖某某不进行正面的投资者教育,反而干起黑嘴的勾当。

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发布了含有荐股内容的博客60篇,平均点击次数为110399次,在其微博、博客中公开评价、推荐多只股票,在推荐前使用其控制的账户组买入相关股票,并在公开荐股下午开盘后或次日集中卖出相关股票。

廖某某以此手段操纵多只股票,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中第(四)项“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情形。依据《证券法》第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廖某某被没收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被处以86,209,547.68元罚款。

“股市黑嘴”以各种形式诱导投资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入群入会,非法谋取巨额私利,严重损害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大投资者必须擦亮眼睛,切勿抱有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坚持理性投资,避免落入股市黑嘴的圈套。

第二篇

擦亮双眼、理性投资——时刻防范“非法荐股”活动

(一)“非法荐股”是什么?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二)“非法荐股”行为模式有哪些?

“非法荐股”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网络直播荐股。主要指创建或利用互联网平台开设股票直播室,以“主播”“播主”“圈主”等名义荐股。

2.微博、微信荐股。主要指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工具,以“股神”“大V”“老师”等名义荐股。

3.软件荐股。主要指通过销售荐股软件,提供股票投资分析意见,买卖时机建议,预测股票价格走势等。

4.培训荐股。主要指通过推销“投资者教育”“炒股”课程,举办炒股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荐股。

(三)“非法荐股”典型案例

一、黑平台开设“投资课” 业务员变身“黑导师”

2016年10月起,戴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上海元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设立“股轩堂”网站,发布大量“高级课程”“导师析盘”“战绩回顾”等含有指导股票交易的内容,吸引投资者关注。公司通过虚构员工“大型券商”“私募机构”从业经历、编造“历史战绩”等方式,将其包装成“胜率高”“盈利稳”的“导师”“股神”。事实上,公司员工既没有证券从业资质,也不具备证券投资分析专业能力。

二、微信群频发“盈利图” 投资者充值加入会员

在“股轩堂”网站鼓吹宣传下,投资者或主动、或被招揽加入公司组建的微信群,微信群名称大多铿锵有力、豪情万丈,如“六月特战翻倍群”“一波战法秘密特训营”等。公司安排业务员分别饰演“导师”“学员”等不同角色,持续在群内发布“某某老师短线选股暴涨30%”“某某学员一个月收益翻倍”等虚假截图,继而开始兜售998元至69800元不等的月度、季度、半年或年度会员课程。在微信群“盈利”消息的轰炸下,投资者逐渐失去理性,纷纷购买会员服务。

三、推荐股票连遭大亏损 退会费维权被拉黑

投资者购买会员后陆续发现,“导师”“股神”推荐的股票都不灵了,并未出现“连续暴涨”“火箭发射”的情形,而是一买就亏、阴跌不断、深度套牢。此时投资者才如梦方醒,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求公司退还会员费。起初业务员会对投资者进行安抚,以老师状态不佳为借口敷衍,甚至忽悠投资者继续购买更高级的课程,承诺介绍更厉害的老师。但一旦发现投资者要求退费的态度坚决,业务员会立即将投资者微信等联系方式拉黑,不再理会任何诉求。

四、人民法院严惩黑平台

在接到群众举报以后,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立即启动核查,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已判决戴某某等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6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00万元及以下罚金。

五、防范非法荐股活动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请擦亮双眼、小心辨识,不要被黑导师、假股神所谓的过往业绩蒙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法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请投资者选择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获取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对各类“荐股”活动保持高度警惕,远离“非法荐股”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第三篇

擦亮双眼、理性投资——远离非法场外配资平台

(一)“场外配资”是什么?

“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账户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

(二)“场外配资”行为模式有哪些?

“场外配资”行为模式主要包括:

1.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账户拆分成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2.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

3.虚拟配资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虚拟股票交易系统组织投资者进行股票配资交易,投资者的交易指令和资金并未实际进入证券交易系统。

4.点买配资模式。主要指点买人(即资金需求方)提供股票交易策略,投资人(即资金提供方)提供配资资金和证券账户,双方经配资中介机构撮合后进行股票配资交易,并按约定分享投资收益。

(三)“场外配资”典型案例

2018年3月,朱某某指使他人注册成立鑫保公司,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以该公司为平台开展股票配资代理业务。

2018年7月,朱某某伙同他人开发“鼎泰赢”股票配资软件。该软件的股票指数与证券市场同步,但股票买卖和股票配资均系虚拟操作,无实际配资资金注入,买卖操作不对接证券市场。朱某某等人向业务员和客户隐瞒“鼎泰赢”软件系虚假盘的事实,管理、督促下属业务员以同花顺等知名证券公司的客服的名义,以电话联系、微信建群等方式推荐“鼎泰赢”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群中通过假扮专业指导老师、“做托”、发布虚假赢利截图等方式诱骗客户通过“鼎泰赢”软件以1至10倍的配资炒股,公司从中以递延费、手续费、印花税等名义收取费用。

2019年3月,朱某某等人通过向客户推荐劣质股票,欲以客户亏损资金填补鑫保公司此前经营成本支出导致的亏空。2019年3月20日至5月9日,朱某某等人指使股票分析师向客户推荐劣质股票,加速客户本金的亏损,骗取客户资金。

目前,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已判决朱某某等5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12年及以下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及以下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证券业务经营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采用“虚拟盘”等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场外配资活动,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第四篇

擦亮双眼、理性投资——规避“杀猪盘”陷阱

(一)“杀猪盘”的本质

“杀猪盘”,网络流行词,是一种网络交友诱导股票投资、赌博等类型的诈骗方式,“杀猪盘”则是“从业者们”自己起的名字,是指放长线“养猪”诈骗,养得越久,诈骗得越狠。

“杀猪盘”的本质就是庄家高度控盘之后自导自演把股票推到高位,但是,由于筹码大部分都在自己手中,推高股价只是一种账面上的盈利,没办法兑现,这个时候庄家通过网络手段诱骗散户高位接盘,从而筹码顺利从庄家转移到散户手中的过程。

(二)“杀猪盘”的主要运作模式

“庄家”联合所谓的股市“大V”“股神”“投顾”“专家”们,利用个别投资者偏爱内幕消息、喜欢跟庄操作赚懒钱心态,吸引关注加好友,然后创建炒股交流群、荐股直播间,分析大盘、点评个股。博取投资者信任后,再以“内幕股将有大动作”“某某游资已到位”“万人联合建仓一起赚钱”等说辞诱骗投资者限时、现价、全仓跟随买入,实际是为庄家出货接盘。股价暴跌投资者醒悟时,炒股交流群、荐股直播间已被关闭清理,“庄家”“大V”们也已不见踪影。

如何规避杀猪盘陷阱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务必提高警惕,不听取任何的微信荐股、直播荐股买卖股票。各种推荐股票的方式五花八门,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忽悠股民接盘,要想避免踩雷“杀猪盘”,必须要做到不被各种荐股所忽悠,保持理性投资心态,以免上当受骗。

如需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请选择持有证券投资咨询牌照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名单可在证监会网站“监管对象”栏目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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